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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18时许,阜宁县阜城街道居民方某、孙某来到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报警称:方某到孙某经营的大药房给孙某还钱,用支付宝扫了孙某药房柜台面上支付了3641元钱,然而孙某却没有收到款...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和现场取证,发现大药房的支付宝二维码收款人是叶某,经过技术侦查,很快就锁定犯罪嫌疑人叶某,并于9月5日上午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叶某(女,现年42岁,阜城镇人),该因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有人将自己的支付宝收款码盗贴到商场、超市等有支付宝二维码收款的公共场所让顾客扫码向其付款的事情后,被决定试一试。在第一笔6元钱的收益之后,紧接着3641元的巨款就到账了。没想到,2天后,民警便找上了门来。
归案后,叶某悔不该当初,她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主动退出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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