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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吴丽向记者说起自己扫码付款的事,仍觉得十分不好意思,“这事完全是我误操作造成的,没想到给这么多人造成麻烦。”据吴女士说,2月23日凌晨1时许,她在路边招手打的,先到城南,随后在开元路下车,下车时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了车费,直到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才发现当时扫码后竟然支付了11006元给司机。
吴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是微信扫码支付,她并不知道对方的微信号和手机号,下车时也没留发票,对方的车牌号也无从得知。“我及时翻看付款信息,发现付款后72小时内有一次给收款方留言的机会,于是我在微信付款平台上给的哥留了言,告诉对方已发生的错误付款,并留了自己的电话。”吴女士说,她并没有及时收到司机的回复,心急如焚的她只好于2月23日上午来到盐渎派出所报案。
当时正在值班的盐渎派出所副所长熊新生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民警来到吴女士下车的地方调取监控,“从监控中能看到出租车,但由于夜晚反光,无法看到完整的车牌号。”熊新生告诉记者,从车牌号着手查找的哥的线索断了,他们只好通过公安反电诈中心,及时与腾讯公司联系,通过交易单号查找到的哥的手机号码,并与司机取得联系。
2月26日下午,司机王华与吴女士按约定,来到盐渎派出所,王华当面归还了吴女士多付的1万余元。“因为那天上夜班,上午回家后我就休息了,吴女士给我的留言没有及时看到。”昨天,记者联系司机王华时,他告诉记者,“平常顾客扫码付款时,基本都会按车费支付,我们也不会太在意金额。那天吴女士付款后,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发现她多付了那么多钱,但因为扫码付款后,无法查找对方的手机号和微信号,只好等对方联系我。吴女士所说的付款后留言的功能,我以前从来没用过,也不会查看。”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后,王华立即与吴女士约定时间,及时归还其多付的一万多元。(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吴丽、王华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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