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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商务城书香园(绿地四期),3月7日有业主反应:走在小区北门无意中发现有个公示。 走进一看!原来是关于拟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业主仔细看日期,该公告已经过期。
很多业主表示有疑问??? 通知公示贴的如此隐蔽,莫非不想让更多的业主知道?听说绿地三期去年为《物业管理委员会》“腿都跑细了”,结果从中被设卡而暂停。绿地四期没有业主联名申请的情况下,居然就公示啦?
书香园小区众多业主,给社区某领导打电话发信息表明态度:
3月11日,街道社区直接公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筹备组报名的公告。
书香园小区很多表示不同意成《物业管理委员会》,就跟社区某领导联系,希望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到底什么原因,业主不同意呢???
书香园业主爆料:社区某领导回应:“这个不听你的”问题来了!业主的意见说了不算,业主算什么?物业管理委员会又能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这个就是赤裸裸的“绑架”嘛!
又有书香园业主爆料:社区某某领导父亲在该小区物业公司上班,街道某某领导老婆、姐夫在该小区物业公司任职,谁能真正替业主说话?
根据其它小区,已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员透露:
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伯林,在盐城广播《政风热线》明确说到:“最终要尊重大多数业主的意见,根据大多数业主的意见来决定该小区最终是成立业主委员会还是物业管理委员会。”
律师解说:
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业主委员会的前身,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业主大会,其代表和执行机构是业主委员会。国务院制定《物业管理条例》以后,业主委员会就替代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纯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显然要比有业主、开发商、物业、社区干部等人员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更加贴近业主,也更加具备业主自治的权威性。从法律效力来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属于建设部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显然低于《物业管理条例》。
小编认为:小区业主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应该尊重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希望政府部门支持鼓励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也希望盐城的物业管理,能走向一个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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