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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滨海县滨海港镇友爱村驾驶人王某某,因酒后驾车被该县警方依法处理。王某某到交警队是来询问朋友醉酒驾驶的事,自己却喝了四两白酒后开车来到交警中队,这种酒后驾车自己送上门的法盲行为,奇葩到让人无语。
9月14日下午,滨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二组来了一个青年人,向民警咨询他朋友醉酒驾驶的事怎么处理的。谈话当中,民警闻到他口中有酒气,问他:你喝了酒吗?他说,我喝了啊。民警问你怎么到中队来的,他说,我驾驶苏JJ5XXX轿车到交警队来的。民警立即对他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是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5毫克。
经查,王某某,男,32岁,滨海县滨海港镇友爱村人。当日中午,他一个人在自己家里吃中饭时,喝了四两“牛栏山”牌白酒。喝完酒后,想到朋友让他到交警队询问其醉酒驾驶的事,就从家里开车来到国道中队二组。民警告知他:根据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认定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为酒后驾车,大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你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9.5毫克,为饮酒驾驶机动车。王某某承认自己酒后驾车,并对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无异议。(来源:盐城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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