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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对用冥币伪装成真币来还钱的孙某某以涉嫌诈骗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孙某某作出有罪判决。
偷梁换柱 冥币还钱 被告人孙某某因资金周转,向朋友胡某借了20万元,眼看还钱的日期要到了,但是没有办法还钱,他又不想背上不还钱的骂名,于是就想了一个方法,用冥币代替,便购买了大量的冥币,每沓最上面和最下面放上真币,伪装成20万元人民币,以此来还钱。
当场识破 羞愧"遁走" 孙某某趁天黑将伪装成人民币的冥币给了朋友胡某,并将其借条骗出,想赶快撕掉,本以为朋友不会这么快点清,最快也是在撕掉借条之后才发现,然而没想到的是,朋友竟然很快当面点钱,一下子就识破了孙某某的诡计。孙某某羞愧难当再加上被识破诡计,不得不赶紧“遁走”。
丢失信义 终获刑罚 孙某某这样的做法不仅让他失去了一个信任他,并且愿意帮助他的朋友,还使得他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用冥币伪装成真币还账,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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