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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早晨,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在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卡口检查中,查处一起货车不年检竟然超载运输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早晨7时许,交警在卡口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J9LA3*货车有超载嫌疑,经查,该车年检已逾期一周,核载8吨的货车,竟然载物16.2吨,超过核载量的100%。货车驾驶员张某(男,35岁,东台市许河镇人)只顾赚钱,不顾安全,厢式货车已逾年检期不年检,竟然超载贩运,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除责令其将超载货物就地驳载转运消除安全隐患外,要求驾车人立即到车管部门进行安全年度检验,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200元,记9分的处罚(超载100%罚款2000元记6分,车辆年检逾期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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