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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东台市公安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变造号牌上路行驶的徐某(男,28岁,大丰区经济开发区灶圩村4组人)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徐某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日前,东台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潘龙在路面监控中发现一辆挂苏JG111Y的白色小轿车,经常有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遂打电话与该小轿车车主联系,然而该小轿车一直在外地,春节之后就没有到过东台,民警分析该车可能是变造号牌上路行驶而嫁祸于人,逃避处罚,于是加大对该车的监控力度。
3月13日晚上22时许,民警在监控中又发现该车在东台市境内行驶,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领导组织民警根据该车的行驶轨迹进行堵截。
22时21分,当该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东台市海陵南路与S610交叉路口时,被张网以待的民警截获.。经查,该车实际号牌为苏JG811Y,车主徐某自恃聪明,用贴纸将号牌的8变成1,瞒天过海上路行驶,交通违法嫁祸于人。徐某变造号牌上路行驶,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警方除暂扣车辆外,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常昌华 陈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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