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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晚6时许,滨海县景湖路与海滨大道交叉口,有辆轿车与电动车相撞,轿车肇事后逃逸。
经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发现一辆号牌为苏J2K***白色别克牌小型轿车,在事发前正常行驶,当驾车人发现有交警在此查禁酒驾时,该车突然刹住车并向后倒车意欲逃避检查。
由于心虚慌乱加上操作不当,致该车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并撞向道路中央护栏,致李某受伤。并该驾驶员未下车处理事故,反而驾车仓皇逃离现场。
民警很快查出该车车主为嵇某某,但实际驾车人为杨某某。
经查,2021年1月3日,杨某某曾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该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此次杨某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滨海交警依法对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20天、合并执行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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