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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城市领导曹路宝、周斌签发2021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城市建成区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市河湖总体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指出,河湖是生态系统和国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的空间所在、优势所在、潜力所在。盐城地处里下河腹地,地势低平、河流纵横、湖泊众多,水是盐城最具地方特色的自然资源,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建设幸福河湖,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是美丽盐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护河湖资源禀赋,也是走好“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建设“四新盐城”的有力体现,对满足人民对美丽盐城、幸福盐城的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长湖长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幸福河湖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统筹解决新老水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保护优先,正确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不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水安全保证、水资源供给、水生态保护、水文化展示,兼顾全面和重点、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整体谋划、综合治理;坚持改革创新,以空间管控为基础,以资源管护为关键,以功能管理为根本,推动地方领导作用与市场机制共同发力,提升河湖治理水平。
总河长令强调,要显著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河湖防洪达标率达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河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水域和岸线功能分区管控全覆盖,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水域功能稳步提高。河湖生态普遍复苏,生态岸线占比达到50%以上,沿河沿湖各类污染源全面管控。水文化进一步弘扬,水文化遗存有效保存率100%,现代水文化形态不断呈现。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举措,研究制定幸福河湖建设的保障措施、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幸福河湖建设任务目标,在资金保障、环境整治、排污治理、拆违清障、清淤疏浚、绿化美化等方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联动,构建快速高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供稿:盐城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招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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