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在阜宁车管所处理违法时手持多本行驶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民警朝他走去时,男子立刻上车准备离开。民警迅速拦下车辆,将车内三人全部带至大队。 经调查,男子叫仇某伟,车内另外两人为吴某华和王某。仇某伟长期通过现场招揽、朋友圈广告、熟人介绍等方式从事买卖驾驶证分数、代他人处理交通违法,并从中收取费用,牟取非法利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黄牛”。当日,仇某伟通过微信联系买分人吴某华、卖分人王某,三人以1分60元的价格谈成,随后一起至阜宁车管所处理车辆违法,处理完成后以微信转账的方式结算费用。
收到钱的仇某伟仍不满足今天这一单“生意”,让另外两人在车内等一会,自己再去窗口看看能否再揽到其他“顾客”,没想到被民警一眼识破。
目前,仇某伟、吴某华、王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均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