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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行管理。倡导广大市民除返乡探亲、必要公务等以外,非必要不离盐、非必要不出境,鼓励在盐过节,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离盐。确需离盐的,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组团前往出现疫情地区及所在设区市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旅游团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做好职工出行管理,不安排中高风险地区来盐返盐人员上岗。
二、做好健康管理。来盐返盐人员需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有国内疫情相关地区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人员、入境人员,以及口岸单位、冷链物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隔离场所、发热门诊和定点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外省来盐返盐人员,均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当地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监测以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三、加强交通管控。机场、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场站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加强排查管控,避免人员集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或行程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有序做好春运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
四、减少人员聚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从严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各类聚集性活动规模,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应最大限度压缩规模、时长,50人以上参加的活动,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向举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前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需向属地村(社区)提前报备。
五、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要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影剧院、旅游景区及其他公共娱乐场所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上限。零售药店强化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立即向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类培训机构、托育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规定的防控措施和要求。各高校、企业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师生员工分布情况,妥善做好师生员工出行管理及放假安排,切实强化返校返岗健康管理。
六、规范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应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广大市民尤其是3-11岁儿童和老年人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请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以上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盐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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