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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以来 盐都警方交警部门 共查处酒后驾驶30起,其中 饮酒驾驶25起,醉酒驾驶5起
为震慑酒驾醉驾 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 盐都警方向社会公示 2月1日至2月10日全区查处的 30名酒驾醉驾人员名单
部分酒驾案例曝光
2月8日22时许,朱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西环高架南出口辅道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朱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2月8日14时许,陈某某酒后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至吴抬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9日14时许,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东进路交叉口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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