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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 《关于完善转市外住院报销政策的通知》
根据市医保局文件规定,5月1日起,我市对参保人员转市外住院报销政策作了调整,办理渠道更丰富。参保人员可通过“盐城市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自主备案手续。
不同渠道办理转市外住院报销政策:
1、由盐城市区三级医疗机构及具有省级重点专科(学科) 的医疗机构(仅限省重点专科)办理市外就医转诊手续的,比市内相应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 2、由区级医疗机构(亭湖区人民医院)办理市外就医转诊手续的,降低10个百分点。 3、未在医院办理转诊但办理异地就医网上自主备案手续的,降低15个百分点。 4、未办理任何手续的,降低20个百分点。
来源:市医保中心亭湖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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