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驾驶的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着火了,请求救援。“您别着急,您和同车人员要远离自燃车辆,我们民警马上就到。”
日前,响水县公安局小尖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自己的轿车在路边自燃了,请民警帮忙救援。收到报警后,小尖所迅速组织警力备齐灭火器、铁锤、电泵等救援装置前往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轿车着火,火势蔓延,不远处的车主急得团团转,但好在并无人员伤亡,为防止车辆爆炸发生危险,民警带领队员们兵分两路,一队疏散围观群众及过往车辆,一队与车主合力扑火。由于处置及时、得当,火势很快被扑灭了。
“火终于灭了,我真是又急又怕啊,我还以为我这辆车今天要报废了呢,辛亏你们来得及时,真是太感谢了!”
“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待火势扑灭后,民警查看引擎内线路情况,寻找起火原因,从根源掐灭火源,防止火势二次复燃。经民警初步判定,车辆由于长期未进行保养维修,至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自燃。事后,民警还帮车主联系了事故车队救援部门,将其车辆送往就近的4s店进行检查维修。
民警温馨提示:广大司机朋友们要定期维修保养车辆,按时年检月检,车辆水箱要加满,后车厢内要时刻配备便捷式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以备不时之需。消防安全很重要,时时刻刻要记牢。
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