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日前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确十个“严禁” 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等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 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严禁收取择校费、 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
来看看相关要求
严格规定招生范围 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的要求。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设区市教育局的,可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市、区)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
地处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确定。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规范招生录取行为
要严格实行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同步招生政策,科学合理确定招生时间,做到招生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各地各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掐尖”招生。
严肃招生纪律
全面落实“十个严禁”: 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 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 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来源:江苏教育厅、滨海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