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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 赋黄码情况的通报 (第二期) 为切实做好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我区对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的苏康码赋黄码。(点击查看详情)现将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情况通报如下: 一、截至5月16日晚21:00,全区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人员被赋黄码的合计222人,其中宾馆、招待所从业人员36人,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含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6人,餐饮(饭店)从业人员6人,超市生鲜、果蔬及冷冻柜台工作人员1人,公共浴室工作人员17人,剧院工作人员1人,理发店工作人员29人,美容店工作人员4人,商场、超市从业人员22人,网吧工作人员2人,学校后勤服务人员1人,邮政快递行业其他从业人员97人。 二、被赋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餐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不得参加线下会议。 三、请被赋黄码人员尽快前往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在完成核酸检测3天后苏康码黄码将转为绿码。 四、全区各小区、公共场所要强化苏康码查验工作。区相关部门将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公共场所有黄码人员进入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公共场所采取警告、罚款、关停等处理措施。 五、对拒不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咨询投诉电话:0515-68820802。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2022年5月17日
来源:盐城经开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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