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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盐城,朱女士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拖到4S店,后期因损毁严重,想放弃维修直接卖掉。
但4S店表示已拆解车辆,订 购了维修零件,必须维修。朱女士认为双方并未确定维修方案,也没签订合同,这属于“强买强卖”。4S店又表示,可以不修,但朱女士需承担拖拆车费、配件费、代步车费等,总计4万多元。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4S店拿出一份朱女士签字的委托协议。朱女士表示,这份协议部分内容是对方后加的。最终经协调,朱女士支付8000多元,双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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