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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沿河镇兴旺村书记徐振国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1月,徐振国与时任会计朱子琴、时任村主任孙美兄,以务工补助的名义发放党员福利,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孙美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孙美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振国、朱子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冈西镇嵇舍村书记陶其将等人违规报支香烟费问题。2019年12月,陶其将与时任村主任姜勇、会计陶扣兰,在村账上报支香烟费,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陶其将、姜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陶其将、姜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陶扣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城投公司融资部工作人员吴庆万违规接受旅游安排、收受礼品消费卡问题。2018年8月,吴庆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并收受礼品;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春节前,吴庆万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香烟、高档白酒等,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3年2月,吴庆万受到记大过处分。
庆丰镇吉庄村时任村书记张启春等人虚列支出夹报费用问题。2020年12月,张启春与时任村主任钱万乔、副主任刘安连、陈昆、会计李汝成,以虚列支出的方式夹报香烟等费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张启春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3年2月,张启春受到记过处分,钱万乔、刘安连、李汝成、陈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建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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