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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云南省保山市的李某因非法出借银行卡给他人用于通讯网络诈骗,被阜宁警方裁决行政罚款1800元,李某后悔莫及。
5月下旬,阜宁县吴滩派出所在侦办案件中发现,家住云南保山的李某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嫌疑,遂向县局有关部门汇报。在县局反诈中心的协助下,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踪,且证据确凿。办案民警随即赶赴云南保山,将李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今年4月底至5月初,李某在明知朋友从事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贪图小便宜,将自己名下的一张农业银行卡、一张昌宁农村商业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帮助其转移犯罪流水45000元,李某从中获利600元。李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此,阜宁县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裁决,对李某处以行政罚款1800元。(通讯员 王颖 田厚福)
来源:阜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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