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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3年5月23日响水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玉清为响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红闪为响水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林云松为响水县财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高兆军为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海霞为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刘学忠为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任命谢洪文为响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卫卫为响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王卫东响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沈华栋响水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林云松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高兆军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李玉清响水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宝金响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国林响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赵卫卫陈家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潘鸿彬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薛正春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兆祥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维标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响水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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