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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斌 范涵 记者 姜振军)“已经转移了19万多元到境外,如果再迟一步,损失将更严重。”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阜宁警方获悉,该局沟墩派出所及时破获一起提供银行卡帮助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案件。目前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月初,阜宁县公安局沟墩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人民北路某户居民张某名下银行卡交易异常,随即开展相关研判工作,并迅速出动警力,抓获嫌疑人张某。
据悉,张某今年30岁出头,因为工程款周转困难,一直通过借贷等方式筹措资金。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在微信群里结识了声称可以借钱给他进行周转的“上线朋友”,张某不假思索便同意了对方提出的要求。他根据上线要求,将自己名下原有的两张银行卡办理了U盾、手机银行等业务。
为了得到“上线朋友”的帮助,张某便通过微信与上线保持联络,并按照对方要求,在约定时间进行资金转移操作。就这样,张某在某日晚上,用了几个小时时间,帮助境外诈骗支付结算了19万余元。
“网上的那人说可以借钱给我进行资金周转,我看对方提出的要求也很简单,我以为是我的救命稻草,便答应了,没想到掉进了违法犯罪的深渊。”面对民警的讯问,张某后悔不迭。
据办案民警介绍,张某被抓获时正在和上线通话联系,如果不是警方及时介入,张某将会酿成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警方再次提醒,银行卡等结算工具不可外借他人使用,如果被用于违法犯罪用途,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害人害己,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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