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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真的要注意呢,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的合景汇悦城一期洋房,一楼大面积钢筋生锈外露,混凝土里面含有木屑,这个质量真的能让掏空钱包买房的业主安心入住吗? 开发商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而盐都区住建局等部门验收的时候,这个不属于明显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吗?都等我们老百姓去发现问题,投诉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吗?为什么不能在源头上注意一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买房人如果想维权,要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出具书面报告证明房子有问题,然后走法律途径。 关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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