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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某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与吴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告吴某长期拖欠房屋租金。2024年1月,国投公司将吴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由被告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等40余万元。判决后,被告吴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吴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给出腾退房屋期限,但被执行人每次都是口头答应办理,无任何实际行动,法院遂决定采取强制腾房行动。
因案涉场地面积大,为稳妥有序开展强制腾房行动,执行干警多次深入案涉宾馆进行实地调查。此前,这家宾馆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喧嚣,宾馆房间大多处于空置状态。然而,就在宾馆即将被腾空的前夕,却意外地“热闹”了起来。
四五间原本空置的房间,突然间迎来了所谓的“长期租客”。这些“租客”声称自己已与宾馆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需要等租期期满才能搬离,试图为腾房行动制造障碍。
面对这一突发状况,执行干警没有被表面的“热闹”所迷惑,迅速调整策略,冷静分析,耐心释法。通过逐一与这些“租客”沟通,最终揭露了被执行人企图拖延执行的诡计。而这些所谓的“长期租客”在执行人员的坚定立场和法律的威严面前,纷纷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有序撤离宾馆。
最终,在公证处的见证下,经开区法院对涉案房屋内的物品开展清点、登记、造册,经过一天的努力,宾馆成功腾空并顺利交付给国投公司,所清出物品全部查封封存留待后续拍卖抵扣被执行人差欠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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