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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没有按时年检的机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车辆在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束后,合格、合规的数据会被传送到车辆管理所。盐城市区有37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但是最近好像纷纷“相约”12月1日联合涨价? 不见服务成本的增加,也不见服务质量的提升,为什么大幅度涨价呢?还好像约定了时间一样,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恳请盐城市车管所、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城市物价局等部门调查真相,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即使机动车检验服务价格(即检车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格,但《价格法》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但这并不意味着经营者可以随意定价,而是要求经营者在进行价格决策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通过串通、协商等方式操纵市场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行为。如果一家企业通过承包机动车检测站,控制相关业务,并主导集体涨价行为,此举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达成垄断协议,应受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
今年8月份,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消息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对湘西自治州1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依法立案调查。2024年7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湘西自治州1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相信咱们盐城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定会调查事实,看市民所述是否属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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