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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城事] 兴城社区某书记和物业暗箱操作私自提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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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0 16: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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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盐渎街道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2021年3月份,在全体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兴城社区书记张某以该小区物管会主任的身份,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对此意见很大,具体如下:
  1、虚构合同甲方主体,属造假行为,该小区从来没成立过业主大会,合同却凭空捏造出一个业主大会,物管会公然造假,已涉嫌违法。
微信图片_20241130163144.jpg
2、合同正文引用废止法律,《物权法》《合同法》早已废止,可是该合同却还在引用这两部法律。
微信图片_20241130163148.jpg
3、制定损害业主利益的条款,该合同中约定物业可以使用小区的公共收益,此条款违反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微信图片_20241130163152.jpg
4、“三非”人员代签合同,在合同甲方签字上,一位“刘某”非物管会成员,兴城社区书记张某不知道是何用意,居然让刘某在合同上签字。
5,侵犯业主知情权。以兴城社区书记张某为主的物管会几个人,没有征求任何业主意见,就签此合同。

    如果说以上问题已很严重,那么兴城社区书记张某不知什么原因,不知在什么时候,又和物业公司偷偷的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居然将小区公共物业服务费从0.7元/每平方米/每月,提高到1.2元/每平方米/每月(根据相关规定,物业费调整是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事项,业委会或物管会无权决定)。物管会主任是无权决定调整物业费的,而且是大幅度的调整。更让业主怀疑的是张某不知道出于何种考虑,该补充协议落款只盖章,不敢签名,也无其他委员签名。物管会越这样,业主越觉得欲盖弥彰,越有问题,越觉得问题严重。
微信图片_20241130163155.jpg
    按道理,由社区书记兼任小区物管会主任,目的是让该物管会工作更加规范,更加能维护业主的利益,把小区管理的更好。不知道以兴城社区书记张某为主的物管会几个人会出现以上问题。
     以上问题,请求舆论监督。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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