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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孩子被骗零首付购买了张庄镇华西苑的二手房,房子只值50万左右,贷款贷了85万,银行评估107万。
在房地产市场上行时,这样的操作很普遍,称为“高评”,通过将房子估值拉高的方式从银行贷出高额贷款,通过过桥,可以做到首付用贷款的钱,还贷也用贷款的钱,等到房价上涨之后售出,达到空手套白狼的效果。
这样的操作,曾经使很多炒房客白手起家。但不逃脱赚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中的定律,这一操作也写在刑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将受到刑事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用阴阳合同高评骗贷,在这个环节中,买卖双方、房产中介、评估公司及银行,全都有责任。
买家、中介、评估公司有骗贷、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问题,卖家如果有获利行为,也可能会涉嫌共同犯罪。
作为银行的客户经理,对于如此明显的高评行为会看不到吗?只要去查,所有证据都完完整整,赖都赖不掉。
让人奇怪的是,如此明显的骗贷行为,到了银保监会那里为什么竟会无人处理呢?是不作为,还是在袒护呢?请相关部门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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