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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2015年4月1日起广州医保新政全面实施,那么今年医保报销范围有何变化?2016年最新的广州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参保易社保挂靠小编为您介绍。根据广州市最新基本医保报销规定,2016广州医保报销范围分为以下情况。
一、个人医疗帐户支付范围:
1、门诊普通疾病、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
2、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及指定慢性病等基本医疗费用中,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者购买非处方药的费用。
4、国家、省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门诊特定项目报销范围:
1、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
2、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的治疗。
3、患恶性肿瘤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及其期间的辅助治疗。
4、患尿毒症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透析治疗。
5、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施行肾移植治疗手术后,继续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疗。
6、患血友病在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治疗。
三、零星医疗费报销规定。
通常情况下,参保人应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属于基金支付的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无需办理报销手续。以下情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就近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手续:
1、符合规定的异地就医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
2、因待遇追溯、医疗保险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
3、参保人因患病急诊或抢救,以及病情治疗特殊需要,经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在本市统筹区内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急诊留院观察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4、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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